电动车交通违法心得体会
电动车交通事故和该怎样做的心得体会
是说电动车交通事故有怎样的心得体会吗是你本人出了今天事故吗这个要看交通事故造成的后果有多大,这样造成的。
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心得体会
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心得体会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心得体会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道路交通参与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
在单位的统一组织下,我们集中学习了全文,自己认真学习每一项条款,与过去的有关法规反复对照,有了新的认识,体会如下: 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利于城市交通进一步规范,更重要的是保护他人、保护自己。
1999年沈阳市出台政府令,在全国首次明确规定五种交通事故行人负全责,行人违章被撞司机不负责任。
在全国引起了“撞了白撞
”问题很的大争论。
这违背了人文主义精神,违背了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人民的人生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
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如果说行人错在违规,就要失去健康甚至是生命的话,那代价实在太大了。
那些撞到人的司机剥夺了别人健康,生存的权力岂不是错更大
即使不是故意,但是也说明了肇事司机的安全警惕性不高,应对突发能力不强,理应承担责任。
现在新交通法规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彻底否认
开电动车要注意什么交通规则
电动车行车规则请参照(摘自某地区针对电动车行驶规则): 1)电动自行车上不得载人; 2)必须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就在道路右侧行驶; 3)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 4)驾驶人必须年满16周岁; 5)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
6)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市区禁鸣道路及其环线区域范围内鸣喇叭。
7)不按规定行使,交警可处以警告或20元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心得体会
学习心得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证: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利于城市交通进一步规范重要的是保护他人、保护自己。
新交通法规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新交通法里对行人的违规行为也作了相关处罚规定,在提醒驾驶者的同时也对行人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
所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向全国人民普及,让群众提高交通规范意识,目的除了规范城市交通以外更重要的是为保护他人更为保护自己。
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更注重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在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里,人道主义精神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除了这些规定以外,还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这些条例充分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并且及时地保障了伤者的救援工作,不仅对驾驶人及目击者提出要求还对医疗机构做出了相关规定,最大限度的避免了遗憾和悲剧的发生。
所以在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的同时应注意人文主义精神的培养,提高人文素质,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三、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在保证交警作为一个执法者,能公正严明地履行职责,不会对行人和机动车造成无端的利益损害。
在新法里面特意制定了相应的约束性条款,保证机动车司机不会再交“冤枉罚款”,还规定了交警有违法行为,如私自收取罚款,违法扣留车辆,罚款不交国库等15种行为之一就必受行政处分。
新法里面明确规定各地不得给交警下达罚款指标,依法收取的罚款全部上缴国库。
彻底杜绝了这种乱收罚款的现象,维护了广大驾驶人的合法权益。
这部法律对违章驾驶员的处理也体现出了“以人为本”,驾驶人在现场的按规定处罚,不得拖车。
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
如果拖车不当造成损坏还要依法赔偿。
四、《道路交通安全法》不仅弥补了旧法的不足与漏洞,而且还充分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
不管是作为行人也好,驾驶人也罢,生命第一,安全第一,只有认真遵守了交通法才能彻底保护自己在交通中的安全及合法权益,同时也使城市交通建设安全规范,井井有条。
所以它的贯彻执行必将对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起到积极的作用。
所以每一个人都要好好学习领会这部法律,不仅仅是让它走上街头,更重要地是让它深入人心。
骑电动车应该知道哪些交通规则
行车靠右,遵守信号灯的指示,注意避让行人和机动车。
通过无信号灯路口时应当减速观察确保安全后通过。
知道这些就差不多了。
写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心得体会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课程,一幕幕触目惊心的事件和惨不忍睹的苦果徘徊在我的脑海久久挥之不去。
这些事故无一例外都是因为忽视思想作风建设、忽略道路交通安全而引发的,事故的后果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无法弥补的重大损失。
在学习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的现场,我深刻体会到道路交通安全就存在于我们道路驾驶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里,稍有懈怠都有可能酿出恶果,毕竟“车祸猛于虎”。
学习了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课程后,我的思想意识觉悟得到巨大的提高,对交通安全有了更为深刻到位的理解。
学习驾驶机动车,首先要心平气和,不可急躁,要谨慎冷静。
其次,要集中精力,不要走神。
第三,要多了解交通法规,做到知法守法,宁等三分,不抢一秒。
第四,全身心投入,多加练习,不久就会得心应手,游刃有余。
另外,如更换车辆,必须先了解“新车”的车况,知道其“脾气”,做到心中有数,提前预防。
同时我也深深地认识到交通安全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严格自觉地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是一个机动车驾驶员最基本的义务,也是保障国家、人民以及个人财产和生命安全的必要行为。
把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牢牢扎根于自己的思想意识中,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惟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的奉献社会,实现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展现青春和生命的价值。
为保障在以后行车过程中的安全驾驶,提高自身安全驾驶意识,确保自身安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我保证:在今后的行车驾驶中,一定时刻紧记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警示和要求,在思想上牢牢树立安全驾驶的意识,一刻也不能松懈;在作风上坚定贯彻谨慎行车的要求,杜绝一切不利于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杜绝带情绪开车,行车、乘车一定系安全带,不边开车边接打手机,严禁超速行驶、酒后驾车和疲劳驾驶。
同时我也要以身作则,引导和带动周围的人共同维护好道路交通安全,切实为建设和谐社会奉献自己的力量。
电动车交通事故案例
朋友,这又是一起电动车与电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难怪全国许多的城市都在开始了限制电动车,并禁行了。
说实话,电动车给人们带来了便捷的同时,由于电动车的骑乘者在行驶中,大都不按规矩出牌,交通违法行为突出,因电动车造成的事故时有发生,但事故致人伤亡后许多当事人无力赔偿,引发的赔偿纠纷不断,给社会的安定团结带来了极大的隐患,确实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了。
这起事故的责任无容置疑的肯定是应该由逆行者负全责,至于你说对方车速过快,在相对静止的事故现场,交警在勘查时,可能难以支持你对对方的指认。
最后,我要讲的是如果对方是机动车就好了,尽管你是逆行,要是汽车将你撞了,那么结果就大相径庭了哈。
当然,不管这起事故的处理结果如何,今后在享受到电动车便利的同时,还是要按照规定行车为好呀。
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工作心得体会
为企业的一名安全工作人员,要时刻牢记安全工重要性,要熟悉相关的安律法规,不断的加强企业内部的安宣传工作,最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才能实现真正的安全保障,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工作心得体会。
身为管理人员,近期经常接触到安全管理的各种政策和执行要求,特别是今年**市政府对安全管理力度明显加大和加严,在安全政策和安全管理要求方面一波接一波,大小检查持续执行,安全事故和相关管理责任部门的领导绩效和责任挂钩。
今天分享一下近期对安全管理方面接触后的一些总结和体会。
要求推行安全标准化体系:企业必须建立有效地安全组织及相关制度,建立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定期进行安全隐患和风险点识别和整改管理,安全应急预案及相关安全文件程序和现场落实执行要求。
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要求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员工熟悉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关键岗位建立安全责任书并签核相关责任,现场配置一定数量的安全员,日常安全检查和管理组织职责清晰等。
交通安全:街道和社区要求企业成立交通义工队,对周围交通要道安全事故多发地带实施和安排企业自主交通义工值勤。
在企业内部展开多轮交通安全宣传,特别是员工驾车系好安全带文明驾驶、骑电动车戴头盔、骑电动车和自行车必须走非机动车道、十字路口走红绿灯等。
社区政府建立企业安全主要窗口微信群,对交通安全骑电动车和交通违章违法异常点和发生次数直接公布并要求整改,对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