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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可以写成散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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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是散文吗

不是,读后感就是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或几句名言后,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的文章,读后感也可以叫做读书笔记,是一种常用的应用文体,也是应用写作研究的文体之一。

怎么把古诗的读后感写成散文

大多数读后感都不属于散文,散文则是归到记叙文一类的。

散文的读后感怎样写

先写文章的主要内容或主要描述了什么啊,然后可以针对其中给你印象最深的一段话(可以不面面俱到以免写成流水账)阐释一下你的观点,然后可以引申一下,说说你的感受啊~神马的,希望对你有帮助,求采纳

将暮色渐合改写成600字的散文或写500字读后感

暮色渐合,意味着一段时光,面对这时光的人是黄昏的观礼者,看着天色怎样从白转向蓝——深蓝——蓝灰——灰黑——黑。

这个过程就像一场圣典,一场告别,缓慢而又庄重。

暮色渐合,当我最初读着这四个字时,脑子里浮现的画面却是一个孩子和母亲走在小路上的情景,路的两边是山,山顶是狭窄的天空,夕阳早已落到山外——山间的日头在下午三、四点就看不见了。

母亲挑着担子匆匆地走在前面,孩子跟在身后,跌跌撞撞,有时落下很远——在路边采一朵野花或捉一只蝴蝶,母亲就消失在路的拐弯处了。

母亲看不见孩子的时候会停下担子,大声喊着孩子的名字,“丽敏啊——”,山里便有了更多的回声,“丽敏啊——丽敏啊——丽敏啊——”。

母亲的呼喊总有着不安,有焦急的怒气。

孩子听到呼喊后,心里打一个惊颤,赶紧丢下手里的蝴蝶,嘴里大声应着,向母亲的方向跑去。

那条小路的一头是家门,一头是母亲教书的山村小学。

每个周六和周日的下午,小路上都会走着孩子和母亲,还有越来越深、越来越重的暮色。

那些暮色像一种染料,渐渐渗透在孩子稚嫩的身体里。

很多年后,当孩子回首时,看见的就总是暮色中的一条山路。

暮色的幽暗,也就成了那个孩子童年的底色。

“暮色渐合”四个字是从“山在那里”的博客里看来的。

那里文字的静气是贴合我内心的 。

静的东西都含着几分忧伤。

适度的安静的忧伤,在我看来是一味能给人抚慰的清凉剂,能降祛心灵的浮躁不安。

正如寂静的月色能安抚大地。

求十篇300字的读书笔记,要读后感的那种,不要摘抄 最好写上出自那本书那篇文章,谢谢

1 童年》 —读书笔记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童年》,它的作者是著名的作家高尔基。

这本书是是写了高尔基的童年。

我们的童年是美好的,是快乐的,想要什么有就会有,但高尔基的童年并不是那么快乐的,而是悲惨,凄苦的。

在这本书中,主人公阿廖沙(高尔基的小名)的父亲在他的童年去世了,而且死的很悲惨,这给阿廖沙幼小的心灵造成了很大的伤害。

失去了家庭的支柱,只的与母亲和外祖母相依为命,后来跟随外祖母来到外祖父的家里。

但在这,阿廖沙并没有过上好日子,他在这里看到许多丑是,舅父们为争财产而互相反目为仇,愚弄弱者,毒打儿童……。

但他却受到外祖母的同情,外祖母经常给阿廖沙讲许多好听的故事,阿廖沙受到外祖母所讲述的故事的熏陶,健康的成长,不像他的舅父们一样。

阿廖沙从小就喜欢读书,他渴望读书、拼命读书的精神使人感动,但他也为这吃了不少的苦头,经常为受到的屈辱、欺凌而落泪。

但他始终没有放弃,依然坚持读书。

与贫穷的劳动人民接触,深入社会,如饥似渴地从书籍中吸取知识养料使他真正成长起来,并最终成为一位文学大师。

从这本书中我觉得高尔基小时侯对小市民恶习的痛恨,对自由的追求,对美好生活的强烈向往,才会使他成为了伟大的文学家。

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美好,和高尔基简直是天差地别,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美好的生活。

我觉得我们拥有一个比高尔基幸福的童年,我们一定也会有比高尔基更美好的未来,让我们一起好好学习吧! 2 《西游记》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它是吴承恩先生的杰作,讲述的是一个泼猴和唐三藏及师弟八戒,沙僧去西天取经的故事,这本书我虽然看了一遍,但是以这本书编辑的电视机不知道看过多少遍了,它给人一种百看不厌的感觉,让人看了就喜欢上了它. 看完这部小说,有很大的感悟,我觉得学习唐僧的全心全意,孙悟空的不怕艰难险阻,勇往直前的精神. 这本书把一个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泼猴勾勒得栩栩如生,写它从天不怕地不怕变为一个恭敬的猴子,为了师傅的安危他奋不顾身,他并不像猪八戒那样好吃懒惰,也不像沙僧那样憨厚,作者更是借助他这一点勾勒出孙悟空的大智大勇,自从唐三藏把孙悟空从五指山解救出来到取得了真经,这期间经理九九八十一难,每次劫难都是孙悟空全心全意去解救师傅的,最后才圆满的取回真经. 在打白骨精这一回里,他三次打死变为人形的白骨精,而被师傅气的念紧箍咒,唐僧是凡人他并不知道那是妖怪,悟空的解释他完全不听,而是念他的紧箍咒,疼的孙悟空满地打滚,最后唐僧还要和孙悟空断绝师徒之情,孙悟空被迫无奈,只好又回到花果山.但是孙悟空心理并没有怨恨师傅,更没有去报复师傅的想法,他把委屈全都藏在心理,而且心理总是想着师傅的安危,可见他对是师傅的真心.这一路上他们经历艰难险阻,不管多累,多饿,不管妖怪是多么的阴险狡猾他门都一一打败他们,把师傅从危难中救出来. 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读多了总是有好处的,在当今的社会里没有文化是不行的,会被社会淘汰,从我们呱呱落地,父母就教我门说话,识字,等大一点儿他们又教我们怎样做人,我们在学校里不仅是学知识,更重要的是学做人,只有学会了怎样做人,才能学会更多的知识,才能广交益友,可见书何其的重要. 从书中我们会悟出许多真理,所以我们应该多读书,读好书. 3 《三国演义》是四大名著之一,为罗贯中所编写。

这本书已家喻户晓,但是我初次拿着到这本书,看着看着,被里面的情节、人物深深吸引着,打动着,令我爱不释手。

孔明一生铺佐明君,为国家着想,任劳任怨,从来没有过什么要求。

他常常协助使自己的国家打了胜仗,是一个出色而又尽心尽力的军师。

可孔明真是不幸,偏偏遇上了一个软弱无能的阿斗皇帝,才到54岁就活活的累死了。

这个名副其实的无能阿斗皇帝,还把人害死了,真是不应该呀

刘备、关羽、张飞是在桃园结义的生死兄弟。

他们在讨伐黄巾起义军胜利后,却只得了一个小小的芝麻官,真是老天无眼哪

后来,靠公孙瓒大人他们才任平原县的县令。

他们三个人都是英雄豪杰。

刘备是皇室后代,父亲是中山靖王,他有心去投军,为天下百姓着想;关羽也是英雄,他因为愤愤不平,而杀了家乡的解良恶霸,所以也来投军;张飞虽然说是个急性子,但是他从不向无能的人投靠,对自己的结义大哥二哥听命是从,也为百姓着想。

所以,他们三人就像现代中人们的公仆,为人民服务。

其实,《三国演义》中的大人物、大豪杰、大英雄还有很多很多,多得触手可及。

这些人物很值得我们学习。

平时,我不太喜欢帮助别人,如果别人遇到了难题,我就不太喜欢帮助别人,但是我看了《三国演义》这本书之后,就不这么做了,好像自己变得开朗大方起来。

我觉得我们应该像英雄人物一样,全心全意帮助别人,保家卫国,无私奉献,具有大无畏的精神,做一个全面发展的好孩子,。

读了《三国演义》之后,我觉得我似乎长大了许多,成熟了许多,不再像以前那样自私自利了。

这本书真是知识的源泉

4 《水浒传》读书笔记(一)--醉打蒋门神 武松杀死了西门庆,就被发送了孟州充军,又在十字坡结识了张青和孙二娘。

但是这些都不够精彩,唯独这集里的武松醉打蒋门神最为精彩。

本集中,武松为了个人的友谊而去帮助施恩夺回快活林和在路上每家酒官都吃上三碗酒,这两点,就知道他有着放任一己的感情。

而他在打蒋门神之前的挑逗更是精彩,先是到酒官里找茬,然后把蒋门神惹急,在狠狠的打他,这能证明武松是个粗中有细的人。

他在挑逗时还可分成几个细节,三次换酒,之后说让蒋门神的小妾陪他喝酒,酒饱不让,就和他们打了起来(这里包括蒋门神)。

他在禽了蒋门神之后,又怕他告官,在说要求蒋门神的第三件事时,却怕他告官和以后再把快活林夺回来,所以让他离开孟州,不得在此居住。

由此也可以开出武松多么的细心。

5 《水浒传》读书笔记(二)--沂岭杀四虎 李逵见宋江父子团聚后,也想念自己的老母,便去沂水县的百丈村接自己的母亲。

去时,途上遇见李鬼扮成的假李逵威胁,李鬼战败求饶,说他尚有九十岁老母,杀他就是把他和他的老母一块杀了。

李逵可怜他,便饶了他,而且还给了他一锭银子,让他走了。

我觉得是作者很反感像李鬼这样的人,所以就让李鬼和李逵再次遇上,而且让李逵把他杀死。

一是作者可以出一下气,二是让那些读者也赞同他,并看完后有一种豪迈气质,似乎自己就是李逵。

李逵杀李鬼是很精彩。

但是后来的李逵背着老母过沂岭时杀虎的场景最为精彩。

先是去打水,然后发现老母不见了,又发现两只小虎和两条人腿,愤怒之下杀死小虎,公、母虎分别来寻仇都被杀。

只可惜杀了虎,还被人请到家里做客,后又被擒。

这让人看完之后,都想替李逵打抱不平,可见作者的用心良苦。

6 《水浒传》读书笔记(三)--抱怨狮子楼 武松在阳谷县坐了都头,又上京办事。

回来时,才知道哥哥武大郎死了,武松心疑便察得实情,去告官,谁知县馆已受贿,无奈下在狮子楼为武大郎报了仇。

其中,让人看得最热血沸腾的就是最后报仇时杀死西门庆的那一段,武大郎虽死,潘金莲和西门庆也得到了她该得到的恶果,而武松为民除害还被发配孟州。

我觉得这有可能是作者在讽刺当时的朝廷昏庸无道。

西门庆在这里被作者描写的简直是“臭不可闻”,几乎上谁看完都痛骂他一两句,这能体现作者是多么的会描写人物啊

7 《水浒传》读书笔记(四)--卖刀汴京城 杨志盘缠用尽,只得将宝刀卖去,赚些钱投奔他乡谋生。

谁知卖刀时,当地泼皮牛二百般凌辱,杨志忍无可忍便杀死牛二,再去报馆。

最后被判充军大名府。

最有趣的莫过于杨志卖刀时的情景。

先是问谁买刀,牛二来后,让他试刀,牛二百般阻挠和凌辱,最后被杀。

这告诉了我们当时的一些地痞流氓是什么样的。

而牛二被杀不仅为书中的老百姓们出气,而且另读者看完也出了口气,这也许就是作者抓住了读者的心理来写的吧。

8 《水浒传》读书笔记(五)--题诗浔阳楼 宋江到了江洲后,结识了神行太保等人。

一天在浔阳楼喝酒,乘着一时酒兴便在墙上题了一首反诗,还留下姓名。

最后被黄文炳看到打入死牢。

这件事把宋江写得让读者哭笑不得,不知该怎么说他,本集也没有什么精彩的环节。

只是作者能把宋江写到让读者看了说不出宋江什么的境界,真是了不起。

只能够说宋江太糊涂,提什么诗罢了。

而正是有了这一集,才能更好的衬托出下一集截法场的情景来。

用宋江题诗被抓着一段来衬托出后面截法场的情景。

的确,用宋江题诗被抓要比用其它的好。

一是让你说不出什么,二还可以把他们截法场的理由弄得更充分。

所以我觉得这集好。

9 名著读书笔记==一千零一夜 读书笔记 《一千零一夜》是世界各国人民熟知的阿拉伯经典文学作品。

大型舞剧《一千零一夜》便向观众讲述了这部杰作充满梦幻的诞生过程,而关于这个过程的故事在全世界已经是妇孺皆知:古时候,萨桑王国的国王山努亚因妻子背叛了他而万分仇恨女人。

因此,他每晚娶一个女人过夜后便杀掉。

三年后,宰相的女儿大胆入宫,并每晚给国王讲一个故事,在天亮时便停下来,第二天接着讲。

经过1001个夜晚,国王终于打消了杀女人的心思,世界名著《一千零一夜》也由此诞生。

》一千零一夜》是我非常喜欢读的书,《一千零一夜》又叫做《天方夜谭》,《一千零一夜》里面有好多非常古怪的故事,有《山鲁亚尔和山鲁左德》、《渔夫和魔鬼的故事》、《渔夫和四色鱼的故事》、《着摸王子的故事》、《白侯图的故事》等等,这里有幽默的、悲哀的、有趣的、可怕的、悲惨地种种故事,我觉得这《一千零一夜》里的故事有好有不好,比如说《渔夫朱德尔的奇遇》就属于不好,朱德尔是靠力量和运气来获得幸福的,但《阿拉丁神灯》就是属于好一类里的,因为阿拉丁靠的是一颗不气馁、勇敢的一颗心来夺得幸福的。

莎拉《一千零一夜》的故事要从阿拉伯讲起,故事中,女主人公莎拉对各国民歌和异域风光情有独钟。

就像中东热情的沙漠一样,莎拉也将自己热情的歌声散播到四方,对于莎拉来说,好故事一定要有听众一起分享,充满创意的独特构思、举世无双的天籁歌声,从《一千零一夜》里走来的莎拉,这就要把她的故事带到中国上海,看这位“月光女神”如何续写这段美丽的神话。

10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莎翁的《哈姆雷特》是一部经典的代表作.这本书在表面情节上与历史的传说并没有多大的区别,讲的还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 剧中人霍拉旭所说: 你们可以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杀人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 曲折选宕的情节,紧紧围绕着复仇 而展开.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使他不能接受的是,他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却目睹了母亲与叔叔克劳迪斯的婚礼,这已使哈姆莱特疑窦在心,加之夜晚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哀诉,这桩暴行是哈姆雷特的叔叔所为,并要他为父报仇.至此,他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与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 11 《基督山伯爵》读书笔记 爱也彻底,恨也彻底.报恩也彻底,复仇也彻底.这就是在我读完《基督山复仇记》后最大的感受.中国有句俗语叫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也是需要养精蓄锐的,并不是凭着一时的心绪就可轻举妄动的.而基督山伯爵,则是最具体的用自己的行动阐释了这句俗语的.在经历十四年的地牢生涯后,他的人生要义就是找寻曾经的亲人,曾经的恩人和曾经的仇人.在确认了所要寻找的人以后,他并没有如我们在武侠小说里所见的那样,于恩人抱拳云赴汤蹈火,再所不惜,于仇人一剑刺死.他选择了他自己的方式.对曾经有恩于自己的船主一家,他竭其所能,默默地支持着,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却从来不让他们知道其实自己就是为了报恩而来.如果说他的报恩令人感动,那他的复仇则是如此的淋漓尽致,在我们也有几度的叫好后不免有点心惊.12 读《日日草》有感 今天读了一篇文章,我深有感触,大概内容是这样的:日日草觉得自己长得丑,没人去欣赏它,便祈求过路的老爷爷让它开出美丽的花,当满足自己的要求时,孩子们变用手去摘它,日日草疼得眼泪直流。

它又在哭泣,当老人再一次路过时,,日日草祈求老人让它立刻长高,当满足自己愿望时,狂风大作,日日草被刮倒,浑身是伤。

它有在哭泣,当老人再一次路过时,日日草祈求老人变回原样。

老人满意得点头了。

这篇文章,是根据我们生活而写的。

比如说人。

每个人不是十全十美的,要想变美丽要经过风吹雨打。

有着富有的家庭有用吗

钱买不了一切。

如果想要成功,用钱是买不到的。

相反,家庭贫穷,要变富有起来,靠手段是不会的,得靠自己的本领。

一个很丑陋无比的人,要变得美丽,变不惜一切代价,做整容手术,买保养品等,有用吗

美丽不代表外貌,而是心灵美。

记住:心灵纯洁比任何美。

不求自己未有的,只求自己原本的。

以散文风格写“读后感”更能感人

[以散文风格写“读后感”更能感人]我也会做一个“快乐的飞虻”

——载《新民晚报快乐作文》杲弘扬波中学高二(1)班“三维”文学社社长和妈妈一起回家,身旁走过一对挽手而行的男女同学,以散文风格写“读后感”更能感人。

我目送他们走得很远才回过神来,两人亲昵的态度使我一时无语。

妈妈连连问我,我只是淡淡地说,那女孩是我的小学同学。

此后,爸妈一连几天都在有意无意地谈论青年的“理想”和“早恋”的危害。

爸爸说:“那女孩要是我女儿,我会推荐她读读《牛虻》。

”说着还很自豪地背诵起裴多菲的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牛虻》

我能看看吗

”说完,我脸上不由泛起了红晕……第二天书桌上放着一本破旧的书,我立刻被封面上那书名《牛虻》和刀疤脸画像所吸引。

接着几天,我和主人公亚瑟(即牛虻)一起读书,一起做苦力,一起上刑场;和琼玛一同爱,一同恨,一同悲恸。

这已成了我每天的事。

当亚瑟得知自己的身世后,毅然离开了“敬爱的神父”和富有的家庭投身革命,最终以生命殉自己的理想,其间无数动人心魄的故事让我置身其中不能自拔。

合卷沉思之余,我总觉得恍恍惚惚,牛虻和琼玛还有他们的人生故事,就在我不远的时空中进行着,耳边也总回响着牛虻的绝命诗:“不论我活着,还是我死了,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

”至此,我才读懂了爸爸在背诵诗句时那表情的含义,它只能注释为“青春”

而现在我步入的正是这个最令人激动的年华……曾经,我梦想着进入重点高中,从而理所当然地进入名牌大学,之后便是拥有一份令人瞩目的职业,成为爸妈的骄傲。

中考失利后,我觉得一切就此毁于一旦。

我漠然,我绝望,4年的努力竟化为灰烬,因为我只是个失败者。

现在想来是何等的幼稚与可笑

牛虻在身世、革命、爱情重重挫折中百折不挠,始终为了理想高歌而行。

是他教会我“必须跟随着我所看见的光明,走我自己的路,读后感《以散文风格写“读后感”更能感人》。

”牛虻与琼玛的爱情是纯真的。

而当今社会一些年轻人将爱情当儿戏,毫无神圣感。

有些人只是把“爱情”用来炫耀,用“早恋”来填补空虚……而牛虻和琼玛告诉我们:应该始终将人民置于个人之上。

大爱是真,大爱是恒;是付出不是索取,是奉献不是回报。

我们将在付出和奉献中获得真爱。

当我再和伙伴一起拼搏时,我发现收获更多的是牛虻精神。

阳光是灿烂的,风雨其实也是灿烂的。

未来的每一天都是灿烂的

因为我们将为了心中的梦,为了理想而奋斗。

我们成长着,我们在渐渐走向成熟

我庆幸遇到了“牛虻”、拥有了“牛虻”精神

我也会做一个“快乐的飞虻”

宓重行老师点评我很喜欢这篇和我不断讨论、改了七稿的思想随笔式的读后感,它能使未读和已读《牛虻》的人产生阅读冲动和重读愿望。

文首记叙部分,生动简洁地描绘了两代人的思想碰撞,自然引出讨论话题:“理想”和“爱情”。

所引裴多菲诗,既是《牛虻》全书主题又是父辈生活理念,为下文铺垫,为全篇张目。

继写的“读”和“感”一节,文笔极其简省;故事脉络若隐若现,阅读感受情景交织。

自己与作品主人公对照一节和文末歌唱般旋律的文字,尤其明快地紧扣征文“主题词”:“阳光·快乐·纯情”;表现出作者较强的审题意识和表述能力。

学习写作的同学不要相信“天才”之类的神话。

李白虽有“天生我才”的自信,但绝无“生我天才”的自傲。

鲁迅更是明确否定自己属于天才。

但我想:热爱写作的同学只要像本文作者那样坚持把读书和做人、思考和练笔结合起来,那么人人都能写出好文章,向“天才”靠拢一些。

难道不是吗

宓重行“三维”文学社指导老师(中语会全国优秀文学社指导老师高级教师)  〔以散文风格写“读后感”更能感人〕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读后感有什么文章可以写

珍藏在心里的故事——读丁立梅散文集《且听风吟》 文\\\/常恕田 在我的潜意识中,丁立梅是一个细致娟秀的女人,当我翻开她的散文集《且听风吟》之后,禁不住哑然失笑,我的猜测竟然出奇地准。

文如其人,不信,就让我们共同走进这字里行间,倾听她娓娓述说珍藏在心里的故事。

《且听风吟》是一本散文集,亦是作者的生活记录。

在质朴的文字里,我们可以同作者一起在乡村的茅草屋里听奶奶讲故事,在冬天的清晨试穿母亲的嫁衣,在春天里品味刺槐的香味……这一切被记录得那样清晰,那样细腻。

“一些蒙尘的旧碟片被我不经意间翻找出来,一些旧岁月走远了,痕迹却是留下了。

”是啊,雁过留声,人过留名,生活过的一切不会黯然消失,不管你走到哪里,旧日生活的刻痕都会如影随形地跟着你,走啊走,让你在淡淡的怀旧中感受岁月的沧桑和生命的底蕴。

爱情是人生的盐,借助于它,人们才体味得出人世间的情趣。

德莱塞有一句话说得好:“爱情是女人所能给的一切,但这是上帝允许我们带进坟墓里去的唯一的尘世间的东西。

”丁立梅作为一位优秀的女人,她把尘世间的爱情看得很重,对爱情的表现方式更为得体,为此,她倾注了足够多的笔墨。

她独具匠心地把文字里的爱情与现实生活中的爱情融为一体,既有温婉典雅的媚惑,又有清淡朴实的磁力,毫不夸张地袒露着自己的内心世界。

用她做的一顿饭保养他的胃,好保养她与他的爱;憧憬着永远相守平淡爱情的漫长而又充实的日子,把岁月的风吹雨打全部凝结在恬静里;“一个人的世界,再小,也是旷野。

”很难想象还会有比这说得更到位的。

我清晰地感受到一颗对爱情渴望到极致忠诚到永远的心在有节奏地跳动。

“我的玫瑰梦谢了,但温暖的日子却很厚实地包裹了我。

”是啊,花期是短暂的,但太阳却每天都在升起,有了这样的心境,青春时的一帘幽梦就会朝朝暮暮拥你入眠。

作者的眼光是多情的,她看水水扬波,看山山舞蹈,动感的心情牵引着动感的文字在生活的路上恣意地徜徉。

于是,栀子花开了,菊花开了,水仙花开了,豆荚长成了;于是女人开始逛街,恋人开始相约,亲人开始相聚,生活涨潮了,平平常常的日子日升月沉的日子就这样被作者以女性特有的耐心描绘得跌宕起伏,充满着温馨,演绎着浪漫,闪烁着光芒。

更令我们动情的是,作者铭记着山乡和城市养育着我们长大,我们今天的富足有着咸菜泡饭的印记。

这是何等深厚的对父老乡亲刻骨铭心地感恩

读着读着,我不得不佩服丁立梅胸怀的坦荡和的立意的高远。

在她的心里,春天的阳光无时无刻不在,不论在任何时候,在任何地方,“阳光在他手腕上划过的那道很耀眼的光芒”都会长久地在我们的心里驻留,成为鼓舞我们直面困难微笑着走向明天的动力源。

在她的意识里,“窗外,有我们自己的天空呢,一弯新月,一方暖阳,总是把我们的心照得透亮。

”为此,她坚信:“我们还有足够的资本让自己活得灿烂。

”用优美的文字和瑰丽的想象提升着一篇篇短文的境界,充分展示了作者的豁达与智慧。

读着《且听风吟》,我的心暖暖的。

把平常的日子过得有滋有味,把普通的生活打扮得花团锦簇,我们的人生真的是充满了诗情画意。

《且听风吟》读完了,我也把作者珍藏在心里的故事珍藏在自己的心里。

为生活播撒一缕芬芳——读丁立梅的散文集《忽然花开》 文\\\/常恕田 五月,夏日的朝阳被晨风托起,宽敞的书房里金光灿烂,我读着江苏女作家丁立梅的散文集《忽然花开》,心里感到更加温暖而明亮。

《忽然花开》以意蕴优美流畅的文字,讲述着生活中平凡朴实却美轮美奂感人至深的故事。

穿过岁月的景深,作者邀我们一起回到家乡的小镇。

感觉中,小巷一直很静,深巷幽幽,什么样的秘密都能藏在里面。

然而,岁月打乱了一切,断然阻断了回到从前的路。

昔日的青春女子发福成一个中年女人,而自己也是一个男孩的母亲了。

“胸口突然一紧,有疼痛辣辣地掠过。

我知道,曾经寄存了我许多梦想无数想象的深巷,它一定也不在了。

从此以后,我只能在记忆里,与它隔了岁月相望。

”作者的感觉就像一幅素描写生,点睛的几笔就勾勒出了清晰的轮廓。

但是,岁月也总要留给我们一些挥之不去的记忆。

“想起小时过年,年味的诞生却是从祖父清洗蒸笼开始的。

”“睡梦里,是新年的欢腾。

醒来,满屋的馒头香。

”“也有这样的时光,一个人关紧房门,把那些旧衣一件一件拿出来,对着镜子穿。

这个时候,便听到有溪流,从我的指尖下暖暖流过。

而后汇聚成一条河,那条河的名字叫——岁月。

”……这一切被糅进岁月的褶皱里,藏进心灵的沟壑里,风剥雨蚀都无法从记忆中抹去。

由此我们在与岁月的抗衡中变得沧桑坚强而温柔。

爱情是人生最永恒的情感。

俄罗斯诗人施企巴乔夫说得好:“爱情是一本永恒的书,有的人只是信手拈来,浏览过几个片断。

有的人却流连忘返,为它洒下热泪斑斑。

”(《爱情诗》)《忽然花开》以独特的感悟展示着爱情的色彩,为爱情披上五彩嫁衣。

在作者的笔下,既有爱情失意时的感伤,也有爱情收获时的欣悦,感情清纯而饱满。

最为得体的是,作者的思想没有停留在对爱情过程或结局的叙述上,而是作着深层次的思考。

面对好友叶子与相恋六年的男友分手,人们有各种各样的猜测。

“再多的恩爱,若不用婚姻来盛装它,也终如流沙,一一地流散。

”我们细细地想来,真的是这样,光恋爱不结婚,爱情就不能算作圆满。

老班长的婚姻,一直不被大家所看好。

十来年后,同学聚会时大家谈到婚姻,都少了当初的浪漫与激情,惟有老班长一脸知足。

同学中有离了的,有淡淡过着的。

大家忽然都羡慕起老班长来。

“真正的爱,原是耐得住岁月的磨损的。

”这样的总结真是到位,一时的激情换来的只是片刻的欢愉,惟有岁月才能检验出爱情的纯度。

女友可欣的爱情之路,一直不平坦。

她经历过几次波折之后,寻一平常男人嫁了。

无波无浪,一切平静得小河水似的,却有着说不尽的宁静和安详。

“凡俗的爱情,原来是这个样子:结婚、生子,过柴米油盐的日子。

然后,在日子里一天天老去。

却有了温暖在里头,有了牵挂在里头。

”是啊,爱情就是藏在现实生活中,在平常普通的日子里呵护着我们,使我们有着幸福的感觉。

作者的思绪顽强地追随着岁月,在感恩的心境中剪裁着生活。

一曲忧伤的歌,一朵盛开的花,一件嫁时的衣,都成为作者落笔的理由,使我们确信,丁立梅并非因为想说话而写作,而是因为确实有话要说而写作。

读着《忽然花开》,我既看到了牡丹花怒放的华贵,亦闻到了百合花淡雅的馨香。

于是,我们的每一天都像是待嫁的新娘,充满着瑰丽的想象和温柔的情感,为平常的日子播撒着一缕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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